十三届才艺大赛高中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7-16 16:45

渝学艺协文〔2018〕11号第十三届高中才艺大赛通知.doc

 

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

关于印发“融创杯”重庆市第十三届中小学生

才艺大赛高中组比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学艺协文﹝2018﹞11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创杯第十三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活动方案的通知》(渝教办函〔2018〕94号)精神,“融创杯”第十三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高中组赛由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重庆课堂内外杂志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美术学院美术教育系共同承办,重庆市少年宫协办,融创中国西南区域重庆公司、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科教频道予以支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下设艺术表演类项目部和艺术作品类项目部。现将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订的融创杯”重庆市第十三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高中组比赛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区县和学校、培训机构积极支持,广泛宣传、动员和推荐、指导爱好艺术且具备一定艺术特长的高中阶段学生自愿参赛。

 

附件:《融创杯”重庆市第十三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高中组比赛实施方案》

 

 

 

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

2018年6月26日

 

 

 

 

 

 

 

抄报:重庆市教委体卫艺处

抄送: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重庆课堂内外杂志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美术学院美术教育系、重庆市少年宫、融创中国西南区域重庆公司、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科教频道,重庆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附件

 

“融创杯”重庆市第十三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

高中组比赛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重庆课堂内外杂志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美术学院美术教育系

协办单位:重庆市少年宫

支持单位:融创中国西南区域重庆公司、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科教频道

本届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下设艺术表演类项目部和艺术作品类项目部。艺术表演类项目部设在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艺术作品类项目部设在重庆课堂内外杂志有限责任公司。

二、大赛内容

(一)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语言艺术4类。

(二)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两类。

(三)结合校园艺术进社区活动,举办艺术表演类优秀作品视频展播和艺术作品类优秀作品网络展播。

三、参赛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我市高中阶段在校学生(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均可以自愿报名参赛:

(一)中学阶段,曾是学校校级艺术社团成员或参加过学校校级艺术类兴趣班;

(二)中学阶段,在学校综合素质评价中被认定具有相关艺术特长者;

(三)中学阶段,在区县级学校体育、艺术、科技“2 2”项目活动中被认定具有相关艺术特长者;

(四)中学阶段,参加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包括参与主办)的学生艺术类比赛(展示)活动获得三等及以上奖项者。

四、活动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

1.项目设置及要求

(1)声乐

要求:限独唱,美声、民族、通俗唱法3个组。现场演唱歌曲一首,不使用扩音设备(通俗唱法除外)。歌曲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符合中学生特点。时间不超过4分钟。要求演唱时发声方法正确,能准确地把握声乐作品所表达的情感内涵,有艺术感染力,现场效果好。

(2)器乐

要求:限独奏,分键盘、西洋乐、民乐3个组。现场演奏乐曲一首(可演奏选段)。乐器不限(比赛现场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时间不超过4分钟。演奏时要求背谱。要求演奏具有扎实的基本功,能完成一定难度的作品,能准确表现作品的情感内涵,有艺术感染力,现场效果好。

(3)舞蹈

要求:限独舞,现当代舞、民族民间舞、古典舞均可,不含街舞、国标舞。现场表演一个成品舞蹈,时间不超过4分钟。要求表演具有规范、扎实的基本功,能准确表现舞蹈作品的情感内涵,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现场效果好。

(4)语言艺术

要求:限个人,分现场朗诵和即兴演讲两个环节。现场朗诵语言作品一个,内容自选,时间不超过2分钟。即兴演讲提前10分钟抽题,演讲时间不超过2分钟。要求朗诵、演讲时脱稿,使用普通话,不使用扩音设备,不用伴奏。现场朗诵语音规范、标准,字正腔圆,口齿清晰,声音明亮;能正确理解作品,准确把握基调,重音准确,节奏鲜明,停连恰当,语言流畅,声情并茂;表演真实自然,举止大方得体,富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即兴演讲审题准确,立意积极、新颖,思路清晰,内容饱满,结构完整,语言自然、流畅,语意清晰,交流感强,富有艺术感染力。

2.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7日-10月8日17:00

(2)报名方式

设微信公众号报名、网站报名两种方式。

微信公众号报名:关注“课堂内外艺术学院”公众号,根据系统提示自行完成报名。

网站报名:登录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网、课堂内外艺术网,根据系统提示自行完成报名。

(3)相关要求

①各项目原则上选择一首曲目(作品)或者选段现场表演。艺术表演类参考曲目(作品)见渝学艺协文〔2018〕6号文件,具体请登录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网查询。比赛曲目(作品)及音乐伴奏一经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参赛时选手迟到或临时自行更改曲目、作品及音乐伴奏等不符合文件规定的将作扣分处理,具体扣分标准由大赛组委会商评委专家组确定。

②声乐、器乐、舞蹈项目可伴奏。除声乐可以使用钢琴伴奏(钢伴自带)外均使用伴奏盘。为保证比赛流畅与伴奏音乐品质,网络报名时须同时上传mp3格式伴奏音乐(文件名以“参赛类别-参赛组别-唱法(演奏形式)-姓名-参赛曲目”格式命名)至指定电子邮箱56075286@qq.com,并自带U盘以便比赛时备用,U盘内只能有一首伴奏音乐。因特殊原因无法在报名时完成伴奏音乐上传,务于2018年10月12日直接到大赛组委会艺术表演类项目部现场补报送mp3格式伴奏音乐,同时了解、熟悉比赛环境、场地。

③语言艺术类项目请将所选朗诵内容电子版在报名时上传电子文档(文件名以“参赛类别-参赛组别-姓名-朗诵题目”格式命名)至指定电子邮箱56075286@qq.com

凡符合参赛条件的参赛选手上传资格材料照片(要求清晰可见,格式:JPG;大小:不低于1兆)“课堂内外艺术学院”公众号或课堂内外艺术网。

3.比赛安排

(1)参赛资格查询

2018年10月11日,参赛选手可查看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网和重庆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及时查询比赛分组、分段时间和比赛地点等具体安排,及时作好参赛准备工作。分组、分段按参赛选手出生日期降序方式编排(如有兼项的除外)。

(2)比赛时间、地点

2018年10月13-14日,在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巴南校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进行。

(3)参赛方式

选手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现场比赛,如需伴奏请自行带上仅含参赛伴奏音乐的备用U盘。选手参赛时,须按本组最早比赛时间提前4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签到、验证身份、抽签。

(二)艺术作品类

1.项目设置

绘画类:限报1件作品。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粉画、装饰画、卡通漫画等作品;作品为正度四开大小,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每幅作品限报1名作者(如有指导教师限报1名)。

书法类:限报1件(组)作品。包括软笔、硬笔、篆刻等,软笔书法作品不超过四尺宣纸,硬笔书法作品大小为16开,每件(组)作品限报1名作者(如有指导教师限报1名)。

2.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7日-10月8日17:00。

(2)报名方式

设微信公众号报名、网站报名两种方式。

微信公众号报名:关注“课堂内外艺术学院”公众号,根据系统提示自行完成报名。

网站报名:登录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网、课堂内外艺术网,根据系统提示自行完成报名。

3.赛程安排

(1)初赛(网上提交参赛作品)

时间:2018年8月27日-10月8日17:00。

方式:

①提交参赛资格类资料。凡符合参赛条件的参赛选手上传资格材料照片(要求清晰可见,格式:JPG;大小:不低于1兆)“课堂内外艺术学院”公众号或课堂内外艺术网。

②提交参赛作品:符合参赛条件并已提交资格类材料的选手,上传参赛的艺术作品照片(照片要求清晰可见,格式:JPG;大小:不低于4兆)“课堂内外艺术学院”公众号或课堂内外艺术网。

③初评: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审,根据参赛作品水平按一定比例确定获得现场决赛资格名单。

④决赛名单查看: 2018年10月11日,参赛学生可在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网、课堂内外艺术网、重庆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课堂内外艺术学院”公众号上查看决赛名单以及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

(2)决赛(现场命题创作)

①2018年10月14日在四川美术学院美术教育系(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校区)举行。

②要求:限单人现场创作。由组委会现场出题,取得决赛资格的参赛选手根据题目要求现场创作,书法字体、绘画形式不限,内容应与题目相合,创作时间不超过2小时。决赛用纸由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其他用品由选手自己准备。

③选手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现场决赛。

(三)获奖节目、作品处置要求

1.大赛组委会对参赛选手的获奖节目、作品有权在相关非商业性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用于展览和宣传等);参赛艺术作品不退还作者,大赛组委会对参赛选手的获奖作品有权进行公益性处置。组委会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2.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对本届大赛部分优秀获奖节目、作品及相关资料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师生优秀艺术作品收藏管理方案的通知》(渝教办发〔2018〕18号)进行公益收藏、保存和使用。

五、其它活动安排

(一)大赛组委会将按一定比例推荐本届大赛艺术表演类获得一等奖的优秀节目,于2018年10月下旬至11月期间,在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科教频道有关专栏进行免费展播。自愿参加展播者可自行提供符合电视媒体播放条件的视频资料,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科教频道可提供技术支持。展播资料视频要求:节目文件格式(输出要求)为AVI—DV—DVAVI;DV压缩AVI文件输出插件(使用MSDV编码器这项打钩),生成带DVSD视频编码文件。音频要求:音频文件格式(输出要求)为Audio—PCM WAVE 无压缩WAVE文件输出器插件;音频大小要求在 —12与—6 之间;文件节目音频必须做平。

(二)开展重庆市高中学生优秀艺术作品网络展播活动2018年11月在课堂内外艺术网等网络平台上,对荣获一、二等奖的优秀作品进行网络展播。

六、奖项设置

按参赛选手的总数分项目分组按一定比例(原则上10%、15%、20%)设置一、二、三等奖,获一、二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获指导教师奖(每个选手限1名),由重庆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获奖名单将在重庆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和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网上公布(不再行文)。

七、其它事宜

(一)参赛选手报名时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按“参赛须知”自行完成报名。凡报名参赛者即视为已阅读、同意“参赛须知”内容,并承诺遵行。参赛须知由承办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另行拟定。

(二)由于比赛各项目是同时进行,每位艺术表演类参赛选手报名参加不同类别的比赛项目应不超过两项,同一比赛项目只能报1个节目(作品)。艺术作品类限报一项。

(三)凡发现参赛选手提供虚假信息(含比赛成绩公示后发现)不具备报名参赛条件者、未按时签到抽签或未按抽签号顺序参加比赛,及参赛选手与报名资料不符等情况,取消参赛资格,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抄送所在学校备案。

(四)艺术作品类选手参加现场决赛时,禁止携带创作成品(半成品)或相关工具书、电子设备进入现场。违规选手取消大赛成绩。

(五)参赛选手应在所在学校指导下,根据比赛有关日程安排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自购相关保险),注意自身安全,服从大赛现场安排,自觉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参加比赛。参赛交通、食宿及相关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六)大赛参赛须知以及其他比赛未尽事宜将在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网等大赛相关网站上补充说明,请参赛选手及时关注、查看。本比赛方案由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负责解释。

(七)大赛相关工作负责部门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桂花园新村1号801室;邮编:400015;联系人:龚斌;联系电话:63833655、13983866979电子邮箱:56075286@qq.com。

艺术表演类项目部(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巴南校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邮编:400055;联系人:靖瑞雪,陈学文;联系电话:15123312439,13996387158;电子邮箱:875757792@qq.com。

艺术作品类项目部(课堂内外杂志社)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财富三号B栋7楼;邮编:401121;联系人:温欣然;联系电话:63659758、13983358002;电子邮箱:3027796322@qq.com。

(八)大赛通知、报名、成绩公布等有关信息发布平台

重庆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网址:

www.cqedu.cn/Category_207/Index.aspx

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网址:www.cqsaea.com

课堂内外艺术网网址cy.ocar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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