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参加第八届“中华文化小大使” 文化艺术展示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0 17:04

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 重庆市教育学会

关于推荐参加第八届“中华文化小大使”

文化艺术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有关中小学、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小学美育改革和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发〔2017〕4号)精神,根据中国教育学会《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华文化小大使”文化艺术展示活动的通知》(学会发〔2017〕130号)要求,经重庆市教育学会、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研究,决定推荐重庆市中小学优秀艺术团队参加第八届“中华文化小大使”文化艺术展示活动,现将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学校(单位)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推荐对象:重庆市市级中小学学生艺术团;在历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或历年相关艺术活动中获得一等奖的优秀队伍;部分区县特别优秀的学生艺术团。

    二、报名方式:以学校为单位,自愿、免费报名。请于12月20日(星期三)前按组委会的要求将《第八届“中华文化小大使”文化艺术展示活动集体展演初审申报表》等资料报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秘书处(联系人:吴觅,联系方式:63837251,13637755701,邮箱:4190602@qq.com)。

    三、其它事项

    (一)本次集体展演活动为公益活动,不收取参展费和报名费。前期领队会由主办方统筹实行落地接待原则,费用由组委会和赞助单位承担。团组往返展演地点的交通以及展演期间的食宿自理。如有需求,组委会可推荐承接单位。活动专项研学活动自愿参加。

    (二)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重庆市教育学会将组织经组委会审查同意的参赛队伍召开专题工作会。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请参加活动的相关学校(单位)务必做好与家长、学生沟通工作,落实参演队伍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作,报到前务必给所有参演老师及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附件1:《中国教育学会函件<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华文化小大使”文化艺术展示活动的通知>》

    附件2:《第八届“中华文化小大使”文化艺术展示活动集体展演说明》

    附件3:《第八届“中华文化小大使”文化艺术展示活动全国组委会<关于集体展演接待的通知>》

 


                        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  重庆市教育学会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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